高中政治《政治生活》核心记忆知识归纳
(一)公民
1、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公民与国家形成了新型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2、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
(1)公民的政治权利
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
③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2)公民的政治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公民政治参与的原则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权利与义务统一。
(3)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4、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5、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
(1)民主选举
①选举方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
②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确定。
③珍惜选举权利:选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
(2)民主决策
①民主决策的方式: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②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3)民主管理:
①农村:村民委员会。
②城市:居民委员会。
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4)民主监督
①民主监督的渠道: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
②民主监督的意义: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助于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③公民行使监督权必须采取合法方式。
(二)政府
1、性质与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2、职能
(1)政治职能:民主政治建设;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违法犯罪。
(2)经济职能:①经济调节;②市场监管;③社会管理;④公共服务。
(3)文化职能:①思想宣传;②文化建设(文化软实力)。
(4)社会公共服务职能:①公共设施;②就业;③医疗;④社保;⑤人口;⑥环境。
(5)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3、宗旨和原则
(1)政府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2)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②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公民向政府部门求助和投诉的途径:①热线电话。②信访。③电子政务。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依法行政
(1)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2)具体要求:①合法行政;②程序正当;③权责统一。
(3)意义: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②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提高政府的威信。③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④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5、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减少决策失误。
6、监督
(1)权力是双刃剑。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2)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人大、共产党、政协、社会与公民、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上级政府、监察部门、法制部门、审计部门)。
(3)政府接受监督的意义:①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②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③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④真正做到劝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建立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4)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办事公开制度。有利于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便于公民监督政府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人大
1、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和地位: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门职权。
(2)职权: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④监督权。
2、人大代表
(1)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2)产生:选举。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区县、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3)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联系群众;接受人民监督。
(4)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的政体,根本政治制度。
(2)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①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②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③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
(3)优势:①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②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③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④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四)政党
1、党的地位:执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2、党的性质
(1)两个先锋队: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三个代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3、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党的建设
(1)执政能力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2)先进性建设→党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纯洁性建设: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反腐倡廉。
5、多党合作制度
(1)内容:①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②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③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④根本活动准则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机构:政协。①性质: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②主题:团结;民主。③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优越性:①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②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和建设生态文明;③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社会;④有利于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五)民族与宗教
1、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1)民族平等。(2)民族团结。民族凝聚力;综合国力。(3)各民族共同繁荣。社会主义本质决定。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4、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六)外交
1、主权国家
(1)主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2)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
(3)主权国家的国际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2、联合国
(1)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2)原则: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
(3)作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人道主义援助。
(4)中国:联合国创始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3、国际关系
(1)国家利益决定国际关系: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利益对立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2)国际关系的实质是一种利益关系。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时代主题
(1)内容:和平与发展。
(2)主要障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3)途径:建立国际新秩序。
5、国际竞争
(1)实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2)综合国力:①基础: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等物质力量。②文化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③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是重要组成部分。
6、外交政策
(1)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外交政策。
(2)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①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②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③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
(3)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