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一)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总体计划与2017年基本保持一致。结合各地(市)和区直有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编办核编,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计划公开考录48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2204人(拉萨市113人,日喀则市578人,山南市128人,林芝市116人,昌都市507人,那曲地区596人,阿里地区166人);教育系统2223人;区直事业单位和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447人(区党委办公厅4人,区政协办公厅1人,区纪委4人,区党委政法委1人,区总工会4人,区文联1人,区残联2人,区社科院5人,西藏日报社13人,区发改委2人,区国资委4人,区国土厅5人,区交通厅139人,区教育厅8人,区科技厅7人,区林业厅3人,区农牧厅15人,区人社厅4人,区审计厅12人,区水利厅39人,区卫计委18人,区文化厅3人,区文物局15人,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6人,区外侨办3人,区民宗委3人,区地勘局14人,区工商局2人,区粮食局3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5人,区体育局3人,区统计局8人,区农科院18人,西藏大学13人,西藏农牧学院9人,西藏民族大学13人,西藏职业技术学院7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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