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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 》考试考务工
[2016-03-21 16:44:36] [阅读:0次]
发布者: 苏州木渎家教网1
资讯简介: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各市(州)、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为认真做好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及考试地点 (一)只报考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州(设考点的县)招生考试办公室(院)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我省不再举办教师资格证“两学”省级考试,对仅取得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者,可参加2016年4月份和10月份的两次补考。上半年“两学”省级统一考试补考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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