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结合各地(市)和区直有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党委编办核编,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计划招考32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818人(拉萨市82人,日喀则市261人,山南市59人,林芝市83人,昌都市109人,那曲市125人,阿里地区99人);教育系统2200人;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区直事业单位1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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