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相关直属(代管)单位(学校):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25〕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合理编制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科学编制下达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各地要深入挖掘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稳步扩大综合高中班办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各地各校招生计划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推动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在更大范围辐射,2025年,继续开展六区部分四星级普通高中(含校区)和热点高中面向六区跨区招生,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统一划定跨区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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