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起,“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的高职专业将面临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日前,从教育部了解到,近日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对高职专业设置作出了新的规定。这是我国自2004年以来首次颁布新的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据介绍,此次颁布新规,旨在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高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更加吻合。
与过去相比,新《办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从原来的“高等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中自主设置和调整目录内专业”,变为“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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